真的醉了!
一男子借着酒劲实施盗窃
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“买单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······
近日,南宁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,称其前一天晚上放置在车尾箱内价值一千余元的财物被盗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。
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,民警发现案发前一日晚上,在该停车场负一层,一名男子晃悠悠走到了王先生的车前,在发现其车尾箱未上锁后,男子便心生贪念。为将车尾箱内物品全部占为己有,男子把自己停在负二层的车辆开到了王先生车旁,随后将王先生车尾箱内的物品一件一件“搬”到自己的车内。最后又将车开回了负二层停放。
报警后仅仅一小时,民警便将作案的嫌疑人黄某抓获。据黄某交代,其作案当晚喝了酒,意识不清醒才心生贪念。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“谢谢你们快速破案,为我挽回了损失。”4月6日上午,王先生将一面印有“警德高尚仁心助民”的锦旗送到高新派出所,表达对民警辅警心系群众、快速破案的诚挚谢意和赞誉。
警方提醒
1.车辆要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的停车场地。
2.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及现金,以免爱车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对象。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作隐藏处理,切勿暴露在视线之内。
3.停放车辆时,务必锁好车门、关好车窗及车尾箱。
4.发现车内财物被盗时,要第一时间报警,便于警方能及时介入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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